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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格是什么意思

作者:沉溺冰湖更新时间:2025-08-26 14:11:50

雷克斯是一个沙盒玩家,每天两眼一挣就是肝!再一次最高难度毕业通关后,玩家准备新开个存档,全收集养养老。【创建世界,难度:大师】【正在生成城市……】【世界:哥谭,已生成】【哥谭欢迎你】也就是这一天,哥谭反派的噩梦开始了。一开始,只是丢一些没用的破烂和箱子,反派们没有在意。紧接着,有个自称雷克斯的小丑样子的家伙对他们的资产大拿特拿,反派们只当是新小丑抽风,也没在意。再然后,他们自己的住所被雷克斯拆得七零八落,反派们试图团结起来讨伐雷克斯。最后,他们被雷克斯绑架到2.4米*2.4米的石头房里,并被迫给玩家做供货商的时候,反派们终于破防了。正当他们准备一纸诉状直接把雷克斯告上法庭的时候,反派们惊恐地发现——雷克斯已经连外星人都打成一片了(物理)义警呢?大蝙蝠呢?救救啊!雷克斯:哈哈,战斗,爽!踏踏开,踏踏开,一自摸踏踏开!*哥谭市最近多了一位新的朋友,一位让人毛骨悚然的反英雄。他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时而打扮成小丑,时而打扮成义警,让人捉摸不透。他每一次的登场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混乱,他的每一句话都似乎别有深意。他在阿卡姆精神病院旁建立了一个地下基地,没有人知道那基地有多深,甚至有人说那基地直通地底。但当你问他是谁时,他总是会告诉你。他叫雷克斯。*比格系玩家全程迫害各位反派,英雄/反英雄如被波及可以通过提升幸运值来避免此事再次发生*原作设定会有诸多魔改*游戏系统是泰○瑞亚,会打游戏里的boss,也有魔改*每天下午6点更新,段评已开 [综英美]比格玩家速通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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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格是什么意思》26天天换新衣服怕不是过年了

那把奇怪的大刀。刀身整体呈现黑色丝毫不反光,只有刀锋部分反射出微弱的光芒,奇怪的仿佛血肉组织的红色珠子点缀在刀身上。 哪怕是在味道浓重的下水道里,那把刀所带起的刀风都带着异常浓重的血腥味。 仿佛屠宰场里经年累计的味道一样挥之不去,新鲜血液压在血污垢上,让人一阵阵的反胃。 像极了电影游戏中反派才会使用的武器。 “嘿,那只是个意外,我们没必要这样。”红头罩嘴上这么说着,另一只手却放在自己的枪套旁边。 雷克斯没有说话,他只是,一步、两步不断接近红头罩,手中的长刀刀尖落在地面上,划出一条浅浅的痕迹。 “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吧?别说你现在又开始听不懂我说话了。”红头罩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 雷克斯再次举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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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