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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相生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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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络央的那只没有握着石头的手下意识的在桌上轻轻的划拉:刚刚赵南星在桌面上留下了一些水渍——他实在是不会端茶递水这些的东西,就连端个茶都做不好。络央正好借着这些水渍在桌上划拉着,天气热,时不时还有屋外风吹进室内,桌上的水渍干的很快,等到络央把最后一个小人画完,第一个画好的手拉手的小人已经消失了。

    如今眼前最为清楚的就是她刚刚画完的,那个小人古里古怪,最后一笔是那个小人的“脚”,大概是匆忙最后一笔的缘故,脚的最后一划托的格外的长,很是有点意外的味道。

    络央不禁开始为亭云的处境担忧。

    她左思右想都觉得这最后一笔的意外成分居多:她试着想象了一下,当时亭云寻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在上面偷偷摸摸的刻上了传递消息的图腾,眼看就要收尾,全神贯注之下没有发现背后已经有监视者偷偷靠近,等到他察觉的时候却已经晚了,亭云心中一惊,手下一滑,就划出了这长长的一道。

    .......

    于是在赵南星的眼中,络央也如同莫名其妙受惊一般,手下一“抖”,划出了长长的一道水迹。

    她原本的手在桌上,手抖的时候顺势而下,没察觉自己已经临到了桌边,于是手下便有了一次骤然的失重和坠落。

    在想象中,下落的络央睁开眼,看到那个腿长的格外诡异的小人回头,是一张骨骼怪异的,木然的脸。

    那人间界来求生的“凶手”,并没有发生骨骼怪异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是成人,在骨骼已经定型之后才吃了同类,同类在体内相斥,形成了毒素,毒素没法改变已经固定的骨骼,于是开始蔓延到血肉上,最先起到变化的,表面上看来是皮肤:皮肤会开始瘙痒,越抓越痒,越痒就越抓,直到把皮肤抓破,鲜血淋漓,看起来只是皮肤有问题,其实不然,皮肤会瘙痒,是因为皮肤之下的血液已经开始产生变化,这种轻微的变化肉眼看不到,但是人的身体却会最先察觉,最先给出预警:就是发痒。

    但是人啊,讳疾忌医,宁愿相信这种发痒是不小心摸了有毒的植物或者是蚊子所致,也不肯去给大夫瞧一瞧看一看。

    的到最后,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这才惊慌失措寻到大夫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毒性已经到了五脏。五脏的受损,会体现在从痘衍生出来的脓疮,以及精气神上。

    到那个时候,满脸脓疮,面色虚弱灰败,其实失了一半的“人气”了。人还不知自己已经有一半死去,还在木然的吃饭喝水,睡觉睁眼,但是梳头的时候掉落大把的头发,咀嚼到稍微的硬的东西就会掉落牙齿,牙齿变得脆弱,指甲稍微碰一下就流血断裂,皮肉只要开了一个口子就会流血不止,血液也不是以往的鲜红颜色,而是有些凝结的暗红色。

    种种一切,都在预示着,这个人,已经开始渐渐的消失。

    他身上会有腐朽的气味,整个人行动迟缓,扭个头都能听到骨头咔嚓转动的声音.......

    这一切,都曾经发生在络央的眼前。

    人间界中的医案中也记载着好几件这类的案子,这种案子不算是罕见的事情,甚至上不了人间档案。

    可是,可是络央见过的那怪物,却不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地坑下的人,虽然可能有过同类相食的事情发生,且一直发生,但是他们在此之前,应该已经有了血亲相融的事情了。

    血亲相融生下来的孩子,血液中已经产生了能够抵消同类相食而产生的毒素的东西了吗?所以,骨骼的变异,实际上,应该是相食加上相融之后产生的结果?

    都说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断肠草十步之内必有解药,若是这样说来,同类相食产生的毒性的解药,其实也就是在身边?

    这下络央是真的受惊了,让她回神的,是一只忽然抓住她下落的手。

    她猛然睁眼,第一眼是赵南星的发带。

    发带长长的垂落,旁边还有几缕散下的发丝,其实到了他这个年纪,还未曾束发的在官场上并不多,尤其是皇室,皇室一般都是早早订立婚约,到了及冠之年一般会在同年完婚,完婚之后,佩戴发冠,束发,结束了披发于肩的日子。寓意着男子成家,有了担当和束缚,要扛起一片天地。

    而如今尚未成婚束发的赵南星的肩上,早就已经扛起了一片天地,大约也是因为如此的事实,这个年纪还未成婚,也不算是什么大罪过。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顾然没错,可是若是此身已许国,再论许君之事,也只能论个两全其美的后者。

    原本微微俯身的赵南星将络央的手搁回了桌面,垂眸看了她一眼,奇怪道:“怎么?你读出了什么恐怖的内容?”

    络央慢慢放松下来,她觉得刚刚被赵南星轻松捏住的手腕现在后知后觉的有了一阵仿佛被烫伤一般的灼热。

    络央下意识想说会不会亭云出了什么事情,又觉得自己的妄断不一定会准,脑子里两股主意交杂了半天,最后还是先问了他一句:“你是故意的?”

    听到这句话,候在一旁闲站的赵南星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络央又说:“你是故意让孟百川当诱饵,引得那怪物上门,然后又让亭云故意被一起抓走,因为孟百川如今体力不足,恐难以应付,于是派遣一个武功高强的帮手,去.......直捣黄龙?”

    她举起手里的石头:“你们是如何发现这东西的?”

    这种不起眼的石头,城外随处可见,尤其是山崩之后,陈知府要往城外运送碎石,这种石头就更多了,若是真的用人工一一的顶盯过去,只怕一天之内那些士兵就要眼瞎两个。

    这个问题,赵南星并没有隐瞒的意思,但是也没献宝的想法,络央不问,他就懒得解释,不过既然络央如今问了,他说就是了:“这石头上抹了一种东西,会散发出来一种味道,这个味道,是玄凤特别喜欢的气味——而玄凤,咱们就有一只。”

    玄凤鸟虽然是鹦鹉的一种,但是这种通体鹅黄,还有凤凰一般的头顶和两团可爱红团的鹦鹉并不多见,而且身价极高。宋城中原本也只有一对,还是波斯使臣来访,作为友好礼物的其中之一。之后那两只玄凤生了好几只幼鸟,渐渐的在宋城中变得不再稀罕。但是在宋城中不稀罕,不等于在民间不昂贵,因为宋城中的贵人喜欢玄凤,以至于在民间刮起了饲养玄凤的风潮,最厉害的时候,只要手上有一只活泼的玄凤鸟,简直可以打通所有难以逾越的关节。

    之后宋帝为了遏制这种越演越烈的风气,开始故意冷淡喜欢玄凤鸟的妃子。之后,这种民间的刮过的风采渐渐停了。

    但是时至今日,玄凤鸟的身价也没有低过。

    朝中的大臣虽然不敢光明正大的逗弄玄凤鸟,怕回头一个告状,告到了天子耳朵里,留下一个玩物丧志的坏名声;但是民间的富商却很是以能够购入一只玄凤为荣的......当年就连南燕的国主,也十分喜欢玄凤,不光是自己喜欢,还在一年的浴佛节中给神佛供奉了一直由黄金和宝石打造的玄凤鸟。

    那些年,不光是玄凤鸟的饲养店家发了横财,就连同贩卖玄凤鸟饲料的小贩也小赚了一笔。玄凤鸟虽然什么都吃,爱吃瓜子,小米,鸡蛋等等,但是这些远远不如那些深山中的浆果的味道美味。

    玄凤鸟爱吃一种长在荆棘上的红色浆果,黄色的玄凤,吊着一粒红红的浆果,一颗一颗抛起,啄食,画面可爱,惹人怜惜。

    富贵之人只知道玄凤鸟吃浆果的画面十分的可爱,也乐意花一笔小钱让自己贵重堪比黄金的鸟雀欢愉,却不知道这种红色的浆果得来的不易。

    之后随着玄凤之风冷却,红色浆果的价格也慢慢的退了下去,采摘红色浆果的山户也就渐渐少了。

    但是喜欢红色浆果是玄凤的本能,并不是风气行程的,所以只要在那石头上抹上一点红色浆果的汁水,玄凤就会非常敏捷准确的在一片石头中找到那一颗。

    赵南星说:“那种浆果,宋城中就有,就在大国师修行的庙宇中。而巧合的是,亭云在护卫小君侯雁展颜和小安林王来的时候,曾经顺手带了一小口袋的浆果来。”

    络央说:“这都多久了?”

    浆果能留多久,这么多日子了,加上路程往返,加上亭云一路上嘴馋.......还有的剩下?

    还真有。

    浆果晒成干,平日里丢在热水中一两颗,可以冲出一碗酸甜可口,颜色又讨喜的饮品。雁展颜平日里不爱喝水,总觉得白水平淡无味,蜜水又喝腻了,茶水苦涩不想入口,于是亭云就总是每个月跑一趟大国师修行的国寺,去找庙里的小沙弥讨要那些晒干的浆果干。

    这算是歪打正着。

    赵南星说:“后来亭云很是困惑,那玄凤明明是跟着顾悦行来的,结果却每每见了他就绕着自己飞,还不停的啄他的手指......过了很久,才恍然大悟,那是玄凤一种讨食的动作,因为亭云身上有它喜欢的浆果的气味。”

    络央恍然大悟。

    络央本来想说,倒也不必那么费事,人间界也有一些无色无味,只有蝴蝶或者蜜蜂才能嗅到的药粉,只要稍微涂一些,蜜蜂或者蝴蝶就可以顺着气味告之亭云和孟百川的下落。正好这个世界,又是蜜蜂和蝴蝶常见的时候,不比一只鸟雀来的不引人瞩目吗?

    但是这话才要出口的时候,她就犹豫了一下。

    赵南星此时和人间界的关系尴尬,他不肯用人间界传承下来的兵器,也不肯承认自己有过人间界的医术能力,自然手上也不会用任何人间界有关的什么灵丹妙药,难道要他亲自开口去向络央讨要?

    再者说了,若是他真的愿意,谢明望也就早就行动了。

    说到了谢明望,络央猛然想起:“谢师叔去了哪里?”

    赵南星把那一盏已经温凉的茶举到了络央面前:“茶凉了。”

    接过了那杯茶,络央这才觉得,自己嘴角开始发干。

    她低头喝了一口,已经有点凉意的微苦的茶水顺着舌尖划入喉咙,蓬莱馆的茶水一般会加一些清凉叶,在夏日的能够起到清新醒脑润喉的作用。

    络央安静的喝了半杯茶,把那些话一起咽了下去。

    赵南星说:“师叔在看顾顾悦行和小孟将军。”

    络央说:“小孟将军的情况确实棘手.......但是顾悦行的沉睡却有些不对,他并没有任何内外的伤势,看起来,好像是吓到了一般,但是,若是吓到,会被吓得醒不过来噩梦连连?”

    赵南星说:“噩梦连连倒是有,亏心事做多了就有了,但是醒不过来就少见了。”

    也是,心中有事的,一般都很难睡着,否则怎么会有那么一句谚语?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鬼是什么时候敲门,必然就是半夜,怕半夜鬼敲门,于是整夜忐忑不安,辗转难眠,觉得夜晚漫长,一闭眼就陷入黑暗和地狱,所以夜夜明烛,眼睛亮地惊人,但是精气神却随着这样,一日日的耗尽了。

    其实这样也傻:若是害怕夜晚,那就白天睡觉呗。白天阳气最足,阎王小鬼都不敢来,于是白天顶这个大太阳睡觉,到了晚上,精神抖擞的办公。所谓的熬夜伤身,是熬,熬的原因是因为睡眠不足,并非是昼夜颠倒,只要每日睡眠足够,就不能够叫熬夜。——否则那猫怎么活?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去抓老鼠的。家里的狗都是随时随地睡觉,随时随地听到动静就起来狂吠的,这都是睡眠足够的缘故,这才有精神抓老虎和狂吠。

    人也一样,既然都是人间生灵,就也可以学猫那样,白天睡觉,晚上瞪着眼睛精神抖擞。

    结果那些办了亏心事的,白天战战兢兢的强打精神,晚上等着眼睛挂着黑眼圈不睡。自然没多久,就两腿一瞪,被“索命”了。

    当然,这不是说顾悦行做了亏心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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